机械电子工程学院COLLEGE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ING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17:26点击:

为做好机械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山东省及山东科技大学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内容,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学院复试方案,组织开展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学院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组长:李双立 张强

成员:陈猛、孙静、张鑫、李辉、孔祥强、王成龙、高丽、陈广庆、衣秋杰、吕馥言

2.在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各学科或专业(领域)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研究生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复试工作、做好复试全程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3.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学校已公布的《招生简章》及复试工作等相关要求,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长:孔祥强

员:王瑞、吕玉廷、苏金鹏、陈宁、闫宪飞、栾亨宣、姜兰越、牟鸣飞

4、成立疫情防控和突发时间处置小组。开展关于疫情防控、考试安全、舆情处置等方面的保障工作,主要负责各考场消杀通风,阳性考生的妥善安置等。

组 长:初振云

成 员:左东晓、冯龙、冯太

二、招生计划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方式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不含推免)

080200

机械工程

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统考

全日制

62

(含力博重工、青岛航空、国际产学研16人)

02机械电子工程

03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1工程热物理

统考

全日制

10

02热能工程

03动力机械及工程

04流体机械及工程

05制冷及低温工程

06化工过程机械

085500

机械

统考

全日制

131

(含力博重工、青岛航空、潍坊学院16人)

085500

机械

单独考试

非全日制

5

085800

能源动力

01动力工程

统考

全日制

15

非全日制

5








三、复试

(一)复试成绩具体要求

1.执行《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报考条件相同的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执行统一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复试前,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不予复试。考生须于331日下午1700前,按照各学院具体要求,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经审查以上证件及材料合格后打印复试通知单方可参加复试。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

3.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存有异议,须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其复试成绩无效。

4.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加分事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相关文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三)复试形式及内容

1.我院复试及调剂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等环节。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基础知识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考试科目参考学院官网《机械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复试参考书目补充说明》。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生考核时间一般15分钟左右。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考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考查考生在校期间的基础知识、科研活动、综合能力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

3)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202341日(星期六)

上午:800-1200 现场面试

下午:230-500 笔试+心理测试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数学一可以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以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三与经济类综合能力(396)视为相同。

8.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含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未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录取

学院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1.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成绩/N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②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

2.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等。

3.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5.先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待一志愿考生录取后确定招生缺额,考生调剂录取根据招生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研究生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信息,确定学校的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7.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8.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加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六、联系方式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2-8605723015092060639 吕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532-86057296

电子邮箱:jdxkb2020@sdust.edu.cn

七、其他

1.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工作,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复试条件的考生,学院将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学院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咨询电话、咨询邮箱等方式及时宣传解读政策,推送有关信息,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

5.若有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6.复试录取过程中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坚决处理,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202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