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浓厚校园学术科研氛围,倡导求新、务实的学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激发研究生的聪明才智,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山东科技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评选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全日制非定向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报送材料
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申报表》(附件1);
2、《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成果统计表》(附件2);
3、《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汇总表》(附件3);
4、研究生入学以来有代表性的科技学术成果。含论文、专利、著作、项目、竞赛、学术活动、获奖等及有关证明材料,按顺序整理,编写目录页并装订成册(Word格式,A4纸排版、正反页打印、加封面装订)。学术著作可只附样书封面封底。科技项目必须经过正式鉴定或结题验收;专利必须经过正式授权;学术著作和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发明实物要有多角度照片,竞赛要有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学术活动要有邀请函或聘书。
三、评选程序
1、初评阶段:各学院、导师择优推荐候选人(推荐人选名额见附件4),将候选人的申报表、统计表、科研成果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学术科研成果等进行审核、评议,评选第十七届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推荐人选,经成果原件核实无误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2、终评阶段:5月中旬,研究生工作部对各院评选出的第十七届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推荐人选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对于抄袭、虚报、谎报成果和成绩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严肃处理。
3、表彰奖励:5月下旬,为获得山东科技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博士研究生奖励 7000 元 /人,硕士研究生奖励 5000 元/人。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是学校对研究生在科技创新、科技进步等领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励在学术活动、科研攻关、科技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研究生,每年评选一届。各学院、指导教师、各班级和广大研究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掌握标准,确保推荐工作严密、规范、择优。有学术不端或弄虚作假者,一票否决,并追查相关责任。
2、同一学历层次内已获得“十大科技精英”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不得重复参加评选。本年度拟评选10名博士生、10名硕士生为第十七届“研究生十大科技精英”,采取专家评审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评选。
3、所有参评成果,须为同一学历阶段成果。硕博连读生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前可按照硕士资格评选,进入博士学习阶段后如未获得过此项奖励称号,可按照博士层次持硕士二年级以来的成果评选。作者所署单位须为山东科技大学。
4、请将推荐材料(纸质版和附件1-3电子版)于5月1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瑞雪。联系电话:86057846。办公地点:行政楼202室。E-mail:sdkdygb@sdust.edu.cn.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